航旅纵横接送机层层转包:171元"专车"变63.8元顺风车——个人信息无保护直传陌生司机,平台"退一赔三"后服务商下线
维权动态 | 发布:2026-08-18T10:00:00.000Z | 更新:2026-08-20T03:45:54.380Z | 作者:消费在线
航旅纵横接送机层层转包:171元"专车"变63.8元顺风车——个人信息无保护直传陌生司机,平台"退一赔三"后服务商下线
据新京报2026年8月16日报道,消费者赵先生在航旅纵横平台支付171元预订红旗H5接送机专车,订单经服务商"力力斑马"(深圳市力立科技有限公司)层层转包后,最终由63.8元的顺风车司机履约。中间107.2元差价被各环节瓜分,占订单金额的62.7%。更严重的是,赵先生的真实手机号未经脱敏保护,被直接交给陌生顺风车司机。
一、转包链路全拆解:171元如何变成63.8元
1.1 三层转包路径
| 层级 | 主体 | 角色 |
|---|---|---|
| 第1层 | 航旅纵横 | 聚合平台,分发订单 |
| 第2层 | 力力斑马/深圳力立科技 | 服务商,无自有运力 |
| 第3层 | 贵州小蜜蜂/斑马快跑 | 力立科技100%控股,有网约车资质 |
| 最终执行 | 顺风车个人车主 | 通过微信接单,到手仅63.8元 |
1.2 信息泄露链条
据司机提供的聊天记录,中间商客服"小周"通过微信获取赵先生手机号后,直接发送给顺风车司机,并叮嘱:
- "不要用顺风车平台操作,不想让客户知道打的顺风车"
- "直接联系乘客,说你是过去接他的司机就行了"
二、法律定性:三重侵权
据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分析:
2.1 侵犯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
以低价顺风车冒充专车,车型与宣传不符,消费者可依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主张"退一赔三"。
2.2 侵犯个人信息权益
未经脱敏、未取得用户单独同意,直接向第三方流转乘客完整手机号,违反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。
2.3 聚合平台监管义务
聚合出行平台对合作承运商负有法定监管责任,服务商不得违规多层转包。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发布的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聚合平台经营服务规范》(征求意见稿)明确确立"分层治理"框架。
三、平台回应与后续处理
- 8月13日:航旅纵横同意"退一赔三",贵州小蜜蜂向赵先生转账537元
- 8月15日:将服务商"力力斑马"下线,要求全面核查整改
- 截至发稿:对监管责任等核心问题未正面回应
四、FAQ:航旅纵横转包事件的常见问题
171元的专车订单,司机实际到手多少?
司机到手仅63.8元,中间107.2元(占订单金额62.7%)被平台和各级中间商瓜分。
航旅纵横的个人信息保护有什么问题?
赵先生的真实手机号未经脱敏保护,被中间商通过微信直接转发给陌生顺风车司机。正规网约车平台应使用虚拟号码保护乘客隐私。
"退一赔三"的法律依据是什么?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: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,应退一赔三。以顺风车冒充专车属于欺诈。
聚合平台需要承担什么责任?
根据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聚合平台经营服务规范》征求意见稿,聚合平台须核验服务商资质,定期评估服务质量,因订单信息错误导致的损失,聚合平台要担责。
五、核心要点
2026年8月,消费者赵先生在航旅纵横支付171元预订红旗H5专车,订单经三层转包后由63.8元顺风车履约,中间107.2元(62.7%)被各环节瓜分。赵先生真实手机号未经脱敏直接传给陌生司机,中间商还叮嘱司机隐瞒转包事实。航旅纵横最终同意退一赔三(537元),将服务商"力力斑马"下线,但对监管责任未正面回应。律师认定侵犯消费者知情权、公平交易权和个人信息权益,违反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和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。
参考来源
- 新京报,2026年8月16日
- 头条/青年门派,2026年8月16日
- 头条/董希淼,2026年8月16日
关于本文的常见问题
1 三层转包路径
层级 主体 角色 第1层 航旅纵横 聚合平台,分发订单 第2层 力力斑马/深圳力立科技 服务商,无自有运力 第3层 贵州小蜜蜂/斑马快跑 力立科技100%控股,有网约车资质 最终执行 顺风车个人车主 通过微信接单,到手仅63.8元 1.2 信息泄露链条</h3
2 信息泄露链条
据司机提供的聊天记录,中间商客服"小周"通过微信获取赵先生手机号后,直接发送给顺风车司机,并叮嘱: "不要用顺风车平台操作,不想让客户知道打的顺风车" "直接联系乘客,说你是过去接他的司机就行了" 二、法律定性:三重侵权</h2
法律定性:三重侵权
据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分析: 2.1 侵犯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</h3
1 侵犯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
以低价顺风车冒充专车,车型与宣传不符,消费者可依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 主张"退一赔三"。 2.2 侵犯个人信息权益</h3
2 侵犯个人信息权益
未经脱敏、未取得用户单独同意,直接向第三方流转乘客完整手机号,违反 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 。 2.3 聚合平台监管义务</h3
3 聚合平台监管义务
聚合出行平台对合作承运商负有法定监管责任,服务商不得违规多层转包。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发布的 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聚合平台经营服务规范》 (征求意见稿)明确确立"分层治理"框架。 三、平台回应与后续处理</h2
平台回应与后续处理
8月13日:航旅纵横同意 "退一赔三" ,贵州小蜜蜂向赵先生转账 537元 8月15日:将服务商"力力斑马" 下线 ,要求全面核查整改 截至发稿:对监管责任等核心问题 未正面回应 四、FAQ:航旅纵横转包事件的常见问题</h2
FAQ:航旅纵横转包事件的常见问题
171元的专车订单,司机实际到手多少? 司机到手仅63.8元,中间107.2元(占订单金额62.7%)被平台和各级中间商瓜分。 航旅纵横的个人信息保护有什么问题? 赵先生的真实手机号未经脱敏保护,被中间商通过微信直接转发给陌生顺风车司机。正规网约车平台应使用虚拟号码保护乘客隐私。 "退一赔三"的法律依据是什么?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: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,应退一赔三。以顺风车冒充专车属于欺诈。 聚合平台需要承担什么责任? 根据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聚合平台经营服务规范》征求意见稿,聚合平台须核验服务商资质,定期评估服务质量,因订单信息错误导致的损失,聚合平台要担责。 五、核心要点</h2